


楊丞琳的微博道歉截圖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王佳卉
12月9日,歌手楊丞琳在鄭州舉行演唱會,但因其“河南人愛騙人”的言論引發了公眾熱議。
12月10日,楊丞琳通過社交媒體發表道歉聲明。據媒體報道,目前有多位市民向有關部門投訴,認為楊丞琳傷害了河南人的感情,要求對其進行處理。
楊丞琳的言論是否像網友所說,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屬實,能否對楊丞琳的冒犯言論追責?12月11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咨詢12345詢問市民投訴進展,并聯系律師解讀。
官方
情況已上報相關部門
12月11日上午11點,記者致電鄭州市12345熱線,詢問市民投訴的后續結果,工作人員表示:“反映的這個情況我們會及時關注,目前這個情況已經上報了,后續需要等官方通知。”記者繼續詢問該情況上報到了哪個單位處理,對方表示:“這是我們的內部流程,暫時無法告知。”
“作為公眾人物,在公共場合公開發表這種言論,有可能涉嫌地域歧視,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權。”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峰杰認為,“如果投訴量眾多,有關部門可能會將民眾意見納入審批該藝人日后當地活動項目的考量因素之中。”
律師解讀
投訴影響有限,但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在市民投訴后,有關部門是否會對楊丞琳方進行實質性的處罰。劉峰杰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劉峰杰分析,“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中明確倡議,演員經紀公司及相關演藝經紀從業人員應當加強對演員的教育、提醒,積極引導演員時刻敬畏法律紅線,嚴守道德底線。因此情況查證屬實后,必要時還應對該藝人進行批評教育,同時不排除其日后的演唱會表演可能會受到必要的規范和限制的情形。”
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律師吳洪太稱,類似“地域黑”的言論,其影響更多是社會輿論方面的,尤其是公眾人物,一旦失言,很大程度上會受到輿論譴責,相較于此,投訴的影響有限。
那么楊丞琳的這番言論,是否如網友所猜測,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吳洪太認為,該言論本質上屬于公開進行地域歧視侮辱的行為,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地域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地域黑’的言論或行為,往往都在某種程度上侵害了某一特定民事主體的名譽權,違反了法律對于民事主體名譽權進行保護的相關規定。”
延伸
“地域黑”被起訴追責有先例
吳洪太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侮辱或誹謗他人會有拘留或者罰款的情形,但在實際中,歌手基本上沒有被拘留的,罰款是有可能的。”
因涉嫌“地域黑”被起訴的也有先例。2016年4月起,主持人胡偉屢屢發表針對河南人的不當言論,招致社會普遍不滿,隨后鄭州市民井長水提起公益訴訟,一紙訴狀將胡偉告上法庭。起訴狀中要求胡偉刪除微博,公開道歉,并要求賠償1000元,取自一諾千金的意思。
吳洪太表示,“相比較其他的侮辱、誹謗,楊丞琳這起事件算是比較輕微的,且已經及時發布了道歉聲明。如果確認追責,有可能最終給予罰款這樣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