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財立方消息】 11月25日,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南省委金融辦、省生態環境廳、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監管局聯合印發《金融賦能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試點政策措施》。
其中提到,對參與試點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創新突破銀企之間融資貸款的限制壁壘,對申請融資貸款的企業,不分規模大小、不分行業類別、不分所有制性質,推動公平獲得金融支持。
首批試點金融機構和企業明確:
一、試點金融機構
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中原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等。
二、試點企業
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能效水效“領跑者”企業、環保裝備制造業規范條件企業、資源綜合利用規范條件企業;環保績效A級、B級及引領性企業。重點支持試點企業采用《綠色金融支持項目目錄(2025年版)》以及國家和我省有關部門發布的政策規劃、技術目錄中載明的綠色低碳技術實施的投資項目。
金融賦能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試點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實施方案》,做好綠色金融這篇大文章,推動《綠色金融支持項目目錄(2025年版)》和金融支持新型工業化政策措施落實落細,提高金融賦能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的質量和水平,制定如下試點措施。
一、試點目標
對參與試點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創新突破銀企之間融資貸款的限制壁壘,對申請融資貸款的企業,不分規模大小、不分行業類別、不分所有制性質,推動公平獲得金融支持。
二、試點對象
(一)試點金融機構:自愿申請參與的銀行機構。
(二)試點企業:符合《河南省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實施方案》支持范圍的企業。
三、試點內容
試點金融機構對于資信良好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試點企業,根據具體申請融資貸款事項,視情況給予以下試點內容支持:
(一)加快審批效率。建立綠色通道實行差異化審批,優化簡化流程,其中對無需集體審議的做到隨報隨審,審查審批時限在基本標準的基礎上原則上縮短30%—50%;對需集體審議的限時完成、隨時審議,對特別緊急的適時采用非現場模式加快審批效率。在客戶需求及放款材料齊全情況下,全力實現授信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放款。
(二)降低貸款利率。遵循市場化導向和風險定價原則,實行差別化貸款利率,由借貸雙方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原則上,應在監管政策要求的基礎上,根據企業信用狀況、貸款用途、貸款期限、同業利率水平等因素設置適當的綠色信貸利率優惠。
(三)延長貸款周期。在符合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情況下,結合客戶經營及項目建設實際,對流資類融資,貸款期限可根據企業經營周期適當延長至2-3年,符合銀行要求的情況下可根據企業申請實行無還本續貸;對項目類融資,貸款期限可根據企業的項目還款現金流測算適當延長至8-10年。
(四)提高貸款額度。在符合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情況下,結合客戶經營及項目建設實際,鼓勵對流資類融資,根據企業營業收入實際適當提高貸款額度;對項目類融資,根據項目總投資額情況加大貸款額度支持。
(五)豐富抵押方式。拓展實物抵押,開展工業數據、排污權、節能量(用能權)、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生態產品價值、節能環保項目特許經營權、合同能源管理及綠色低碳技術知識產權等綠色資產抵質押融資,發揮供應鏈金融作用,創新組合式多元化抵押方式,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盤活制造業企業存量資產、激活潛在信用。
四、試點機制
(一)建立試點銀企共享機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負責征集確定試點企業,省委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負責征集確定試點銀行,試點企業和試點銀行名單及時共享,動態調整。
(二)建立試點銀企對接機制。省委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負責將試點企業名單推送給試點銀行,試點銀行對名單內的試點企業實行綠色信貸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負責將試點銀行名單推送給試點企業,由試點企業主動對接試點銀行申請融資貸款。
(三)建立試點成果統計機制。省委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每半年對試點銀行的放貸金額進行統計,并及時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通報。
(四)建立試點措施評估機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金融辦、省生態環境廳、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對試點措施運行情況進行會商和評估,確保試點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