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財立方消息】 11月26日,河南省商務廳發布公告,公開征集并遴選承擔河南省級消費券發放任務的平臺企業。
消費券發放期間,入選平臺若存在履約不力、對不法行為阻止不力、違法套取消費券資金、嚴重違反使用核銷規則、拒不履行發放協議等情形,省商務廳將視情終止該平臺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附平臺應具備的條件
(一)平臺應具備相關資質,具有獨立的APP和專業的運營團隊,具備完善的支付、發券及核銷等功能。能夠按照投放規則和工作要求,安全高效組織消費券發放工作,確保活動期間消費者能夠順暢領券并核銷。
(二)具備完善的財務管理規范和風險防控機制,保障資金安全。平臺須嚴格遵守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采取相關措施,阻止外掛、套現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須第一時間報告并追回資金,及時將涉嫌違法的企業(機構)或個人相關線索移交屬地公安機關,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三)具備完善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平臺應制定消費券發放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解決消費券發放、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確保消費券發放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四)平臺應屬國內主流支付平臺。支付平臺在河南省支持商家應覆蓋多樣化,服務水平在同行業居全國前列,平臺用戶群體較大,切實惠及廣大商家及消費者。在消費券發放期間,平臺須加大配套資源投放和活動宣傳力度,放大消費券發放效果,擴大活動知曉率和參與度。
(五)自覺服從并主動配合政府部門監管。平臺應及時提供消費券發放數據及分析報告,主動配合審計和績效評價。T+1日12:00前出具相關統計數據;活動結束后,及時提供核銷訂單明細及分析報告,按要求及時將剩余資金退回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