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正式發布《河南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簡稱《辦法》),明確公眾舉報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可獲最高5萬元獎勵。新規在舉報途徑、獎勵標準、保障措施上均有優化,旨在激發公眾參與熱情,構建生態環保社會共治格局。
這份緊扣民生與發展的新規,究竟如何為生態保護加碼?背后蘊含怎樣的治理邏輯?
源頭治理,內部人員舉報獎勵翻倍
“我喜歡釣魚,經常會跑到郊野去,以前發現了一些疑似不合法的排污行為,想舉報記不住舉報電話,現在打12345就行,還能微信舉報,方便多了。”鄭州居民王先生的感受,正是《辦法》優化舉報途徑的直觀體現。
省生態環境廳稽查監督處負責人介紹,新規對舉報渠道做了“減繁增便”調整。
原“12369”環保熱線取消,統一由“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受理電話舉報;明確“全國生態環境投訴舉報平臺”和“生態環境微信投訴舉報”公眾號兩大線上渠道;同時保留來信、來訪等傳統方式,還接受其他有效舉報形式。
獎勵標準的精準化是另一大亮點。《辦法》將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按嚴重程度分為“一般、較重、重大、特別重大”四檔,對應獎勵500元、2000元、1萬元、5萬元。例如,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核實查處后獎勵5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還調整了適用范圍,將“環境污染舉報”調整為“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新增“偽造機動車排放檢驗結果”“擅自傾倒工業固體廢物”等重點領域內容,尤其企業內部人員舉報獎勵翻倍,“目的是深挖‘內幕’違法,從源頭減少污染”。
同時,《辦法》也明確10種不予獎勵情形,如舉報事實不清、已立案查處、媒體曝光前的違法行為等,確保獎勵公平合規。
如何促進新規執行?看這“三板斧”
談及《辦法》出臺背景,該負責人坦言,原《河南省環境污染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已難以適應新需求:“一方面要落實生態環境部的指導意見;另一方面,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深入,移動源污染、危廢非法處置等新問題凸顯,舊規覆蓋不全、獎勵標準模糊的問題逐漸顯現。”
以移動源污染為例,近年來河南汽車保有量持續增長,機動車尾氣造假、非道路移動機械超標排放等問題增多,“新規的補充完善,就是為了精準打擊群眾身邊的突出環境問題”。
該負責人表示,《辦法》的核心目的是“讓更多人愿意參與、敢于參與環保監督”,通過獎勵激勵和制度保障,推動形成“政府監管+公眾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
為確保《辦法》落地,多項保障措施同步跟進。最受關注的是舉報人信息保密機制:“從受理到獎勵發放,全流程嚴格保密,若泄露舉報信息或打擊報復舉報人,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該負責人強調,這是消除公眾“舉報后怕”的關鍵。
此外,《辦法》還賦予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自主權,各地可根據生態狀況、經濟水平,自主調整獎勵金額、優化獎金發放流程,比如探索電子支付,讓獎金更快到賬。
同時,全省推行“受理必核查、違法必查處、辦理必反饋”機制,確保每一條舉報線索都有回音,避免“舉報石沉大海”。
全國多地實行生態舉報獎勵,河南有啥“特色”?
從全國來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已成為多地推動環保共治的重要手段。
在浙江,針對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問題,當地明確舉報最高獎勵5萬元,與河南新規標準一致,且建立“快查快獎”機制,核查屬實后7個工作日內即可發放獎金。
廣東則在2023年升級微信舉報平臺,支持圖文、視頻證據上傳,還對企業內部舉報人額外加發20%獎勵,提升“內幕舉報”積極性。
江蘇更推出全流程線上化服務,舉報人可通過App實時查詢舉報進度,獎金到賬后即時推送通知,大幅提升參與便利性。
“這些地區的經驗,為河南新規提供了參考,同時河南也有自己的創新。”上述負責人表示,河南新規的亮點在于內部人員舉報獎勵翻倍和增加移動源違法行為舉報內容。
此外,河南還將“散亂污”企業納入舉報獎勵范圍。“散亂污”企業具有分布散、工藝落后、污染嚴重、隱蔽性強等特點,是環境監管的難點。《辦法》將其納入舉報獎勵范圍,有利于充分調動群眾監督積極性,構建群防群治的環境監管網絡,鞏固污染防治攻堅成果。
業內人士分析,河南作為人口大省和經濟大省,此次新規的實施,不僅能充實生態環保監管力量,更能帶動千萬群眾成為“環境監督員”。隨著《辦法》落地,河南生態環保社會共治體系將進一步完善,為中西部地區提供可借鑒的“河南樣本”,助力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楊逍)